# 什么情况下需要去事故中心 #

被浏览:665

任冰峰律师 2022-07-11 665 人收看
因此,凡是知道事故发生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供证言,对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有所规定,因此,凡是知道事故发生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供证言,对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有所规定,如果知道肇事逃逸者,证人更要迅速向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检举、揭发提供逃逸者情况: 一是逃逸者的年龄、性别、衣着、面貌特征,逃逸车辆的车型,是大客车、小客车还是大货车、小货车等, 二是逃逸车辆的颜色,是绿色、红色、蓝色、黄色还是乳白色等,核心内容: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知情者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供证言,检举揭发肇事逃跑者的义务,知情者向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提供证言,检举揭发肇事逃跑者,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知情者主要也是接受询问,回答逃逸者一些基本情况,必要时出庭作证,如实陈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任冰峰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7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