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车相撞一车全责有人受伤 #

被浏览:737

崔玉君律师 2022-07-11 737 人收看
第二种意见是,虽然《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该条例第十六条同时对工伤认定作出了限制性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一)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故刘某的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伤亡”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刘某之伤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刘某系下班途中无证驾驶摩托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而受的伤,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的规定及治安处罚的规定,属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崔玉君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7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