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调查应遵循的原则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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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你只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即可。因为对方可能涉及制造虚假印章。如果涉及犯罪的,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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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应遵循哪些原则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调解应遵循哪些原则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在交通事故问题的调解上,除了需要遵循以上的三个基本原则以外,更要遵守以下的赔偿程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在交通肇事问题上,进行调解则要遵循两个原则: 1、全面赔偿的原则,不能因双方或一方急于求成就丧失调解的基本原则; 2、公平、合理原则,既要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又要恰当维护被告人的权益,不能以赔代罚,多赔少罚,也不能因为被告人客观上不能多赔就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处罚。那么交通事故调解应遵循哪些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369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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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处理要遵循什么原则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处理要遵循什么原则
内容:公平责任原则又叫衡平原则,是指当事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因此,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的领域。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时,公安机关即无法确认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从而无法确认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及如何承担损害赔偿。在适用衡平原则时要对当事人各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防止有的人钻空子,逃避赔偿,使受害人经济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那么交通肇事处理要遵循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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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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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需遵循什么原则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需遵循什么原则
内容:.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间当。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那么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需遵循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0138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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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处理要遵循哪些公平原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处理要遵循哪些公平原则
内容:公平责任原则又叫衡平原则是指当事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因此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的领域。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时公安机关即无法确认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从而无法确认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及如何承担损害赔偿。在适用衡平原则时要对当事人各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防止有的人钻空子逃避赔偿使受害人经济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那么交通肇事处理要遵循哪些公平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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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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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那么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0731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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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遵循什么原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遵循什么原则
内容: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遵循什么原则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行为或事件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凡属于损害事实发生的必要条件的行为或事件均系事实因果关系中的原因。那么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遵循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2947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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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
内容:财产直接损失是指被交通事故损毁财物的实际价值,包括被损毁的车辆、物品、道路、设施、建筑物和牲畜等。至于由直接损失引起或牵联的其他可得利益损失,则是间接损失,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列。五、公平合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时,公安机关即无法确认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从而无法确认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及如何承担损害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05105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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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内容: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适当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法官或合议庭应依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一个相当或适当的赔偿数额。那么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1789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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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交通肇事罪应遵循什么原则
许瑞林律师
认定交通肇事罪应遵循什么原则
内容:说法交通事故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主观上属过失的过错即主观上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或者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类型。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你反映的事故造成三人重伤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应由司机、车主以及已经投保的交通事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作为赔偿主体。那么认定交通肇事罪应遵循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2650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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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遵循哪些原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遵循哪些原则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在认定机动车与行人横过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时还应考虑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行人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特殊原则的使用仅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情形即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面上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形并非适用于所有行人与机动车发生的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所规定的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民事责任并非交通事故责任。那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遵循哪些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2844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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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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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张旭律师2023.04.0627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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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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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件赔偿调解的遵循哪两个原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案件赔偿调解的遵循哪两个原则
内容:在诉讼前,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所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事后反悔的,在审理期间,法院仍可就民事赔偿继续调解。因而,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而起诉的,或履行部分后又翻悔而起诉的,法院应对调解协议加以审查。那么交通肇事案件赔偿调解的遵循哪两个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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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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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要遵循哪些原则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要遵循哪些原则
内容: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其次,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条规定还不全面,在分割财产时,无论是当事人协商,还是人民法院判决,除了依此条规定,还必须把握其他一些原则。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要遵循哪些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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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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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
内容:律师解答赔偿是义务人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调解结案后向权利人支付损害赔偿费用的行为。义务人在一般情况下是负有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负有交通事故责任时赔偿义务人是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相关法律知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仅赔偿时产的直接损失。财产直接损失是指被交通事故损毁财物的实际价值包括被损毁的车辆、物品、道路、设施、建筑物和牲畜等。至于由直接损失引起或牵联的其他可得利益损失则是间接损失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列。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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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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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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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在强调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的同时也要规范交通参与者使用非其法定优先使用道路的行为即“借道通行”的行为。交通参与者实施借道通行时有可能与被借道路本车道的参与者产生冲突点为保证安全必须明确谁有义务主动防止冲突的发生。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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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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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428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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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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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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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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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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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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