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工程预算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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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内容:下面就来和我们律师365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三)为保证股权质押的合法有效,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将债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质人所属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审批机关(经贸委)提交股权质押申请,经贸委批准申请后,将同意股权质押的批复文件及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等文件向同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备案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出质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和质押合同号、期限、股权占比等,工商登记可有效防止质权人将股权再次质押或转让。那么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042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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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理原则与债务的管理办法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清理原则与债务的管理办法
内容:为了确保公司能够有序的发展,防止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因为债务的危机而导致资金无法周转,一般这个时候公司都会对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理,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债务清理原则与债务的管理办法!债权清理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债务的管理办法总体思路:诚实守信,审核确认,综合处置,分期偿还。债权债务清理意义是在于将资源整合,比如企业陷入了诉讼纠纷此时清理债权和债务是对债权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那么债权债务清理原则与债务的管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47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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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清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内容:以及债权债务具体的清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是怎样的呢?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二)债权清理措施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那么债权债务清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113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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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内容:应收账款的催收环节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只有日常的管理措施到位,应收账款的回收才会更主动更积极。本文介绍一下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及时而准确地了解客户的背景资料是应收账款管理众多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首要前提。应收账款一旦形成,企业就必须围绕保证按期足额回款这一宗旨而展开工作,这些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直接影响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果。应收账款信息的内部通报。那么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970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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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债务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内容:公司债务的管理办法有哪些首先进行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其次建档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因此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对于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公司债务的管理办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2580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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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的管理的几种办法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债务的管理的几种办法是什么
内容:公司债务的管理的几种办法是什么(一)审核确认1.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那么公司债务的管理的几种办法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679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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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包括了哪些
许瑞林律师
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包括了哪些
内容: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包括了哪些债权债务管理办法有如下几种:一、债权的管理办法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中所需经费及奖励费用,从债权回收资金和清回物资变现收入中列支。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包括了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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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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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内容: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六、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那么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033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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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监管规定_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公司监管规定_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内容: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管理办法具体如下:需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股票的交易,并且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使股权明晰、机制健全,依法履行收购的信息披露义务。
姚平律师2022.05.06218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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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第三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第四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第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第六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第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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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逾期违约金按何种标准计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逾期违约金按何种标准计算
内容: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二)债务清理奖励政策对已确认的债务按债务核减额10的提取费用用于债务核减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费用。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中所需经费及奖励费用从债权回收资金和清回物资变现收入中列支。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逾期违约金按何种标准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3095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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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转包的七种情形,违法转包认定管理办法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违法转包的七种情形,违法转包认定管理办法
内容:3、四川省违法转包认定情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转包分包认定管理办法1、转包分包的法律规定如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违法转包的七种情形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张芸律师2023.11.2288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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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证监会以主席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是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有信息披露行为的总括性规范,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该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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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内容: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第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八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事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那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101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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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有哪些
内容: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有哪些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对已确认的债务,按债务核减额10%的提取费用,用于债务核减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费用。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中所需经费及奖励费用,从债权回收资金和清回物资变现收入中列支。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622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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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与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债权与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样的
内容:公司债权与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样的目前,我公司资金风险仍在高位运行,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着制度性缺陷,为实现资金风险软着陆,强化资金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那么公司债权与债务清偿管理办法具体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629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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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内容: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第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八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那么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035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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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律所优势---书籍📚 我们是唯一一家有自己著作权的图书《物业轻松管理》,其他律所都是教您打官司,只有我们想教您如何通过和解快速回款,目前在已经合作528家物业公司,累计回款2个亿,元甲律所随时准备帮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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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想提高物业费收缴率?想不想全额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如何实现高效管理?12月20日14:30《物业费高效收缴》讲座暨北京物业公司大数据报告发布会,2小时教你实现轻松管理、物业费高效收缴!已帮助400+物业公司成功收缴物业费近2亿元!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30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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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1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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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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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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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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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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