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女同居期间一方赌博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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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2022-07-12 811 人收看
3、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与收养一名的限制,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下列条件限制:被收养人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4、另外,收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受下列条件限制:A、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C、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2、华侨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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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没有财产继承权。我国法定第一瞬间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配偶是指经过婚姻登记的合法配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互相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另一方可否在非婚同居期间另一方死亡时继承遗产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另一方可否在非婚同居期间另一方死亡时继承遗产

    内容:另一方可否在非婚同居期间另一方死亡时继承遗产案例大陆籍张女士同澳洲人XX同居7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同居期间,双方相处融洽关系亲密,张女士曾为XX怀孕并打胎过一次,邻居也皆认为双方是夫妻,同居期间的房租一直由XX支付,双方财产独立,张女士对于XX的个人财产状况并不知晓。针对张女士的情况,我国《婚姻法》在保护合法婚姻关系外,仅针对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在相关条文中进行了确认保护,对于非婚的同居男女相互间的继承权并未提及。通过以上对《继承法》的主要继承条文的比对,张女士还是没有任何法定继承的权利。那么另一方可否在非婚同居期间另一方死亡时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07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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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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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谁继承他的遗产,就要同时继承他的债务,可以带资料让律师具体看一下债务内容才能做定论
  • 同居关系是否要承担债务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同居关系是否要承担债务

    内容: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同居关系是否要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3042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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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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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后一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方没有法定偿还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谁承担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谁承担

    内容: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614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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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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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由一方所欠债务一般不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需要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解除同居关系的债务解决方式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解除同居关系的债务解决方式有哪些

    内容:对于同居双方的债务处理方法,婚姻法也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这样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即同居关系解除时要平均分担债务。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方各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一)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的债务解决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30101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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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主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 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

    内容: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那么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33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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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调解一下,由男方给予适当的少量补偿,女方配合过户还给男方。毕竟是男方出资,也没有登记结婚。
  • 同居期间的债务解决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同居期间的债务解决

    内容: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基于同居关系期间而产生的共同债务,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同居期间的债务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2485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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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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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债务承担方式如下: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同居期间确定为个人债务的方式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同居期间确定为个人债务的方式

    内容: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当中有指出,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的时候,其中一方为了两个人的生活需求也就是为了保护两个人生活当中的共同利益而去借钱,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借钱的目的是为了让两个人更好的进行同居的生活,这样子的情况下所借的钱形成了债务是属于同居的共同债务。那么同居期间确定为个人债务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367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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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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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但是如果死亡一方留有遗嘱,表明同居者有遗产份额的,那同居者就可以继承遗产。因为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同居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1、法律主观: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纠纷处理,3、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关系时,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杨一凡律师
    2023.11.2199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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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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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霍骏借款发生在其与王珏同居期间,在此期间所举债务应当首先认定为霍骏与王珏共同生活支出,应当由霍骏与王珏共同承担,霍骏虽认同借款事实,但因霍骏与柳媛虽有夫妻之名,确实互不尽夫妻义务,现王珏主张该债务由霍骏用于柳媛共同生活,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但王珏未能提供该款用于与柳媛的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霍骏的个人债务。那么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749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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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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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一方的赌债对方不需要偿还。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并且该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夫妻双方只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确定为夫妇共有债务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确定为夫妇共有债务

    内容: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属于一方所有,且债权人明知或应知夫妻双方存在这种约定的除外。霍骏借款发生在其与王珏同居期间,在此期间所举债务应当首先认定为霍骏与王珏共同生活支出,应当由霍骏与王珏共同承担,霍骏虽认同借款事实,但因霍骏与柳媛虽有夫妻之名,确实互不尽夫妻义务,现王珏主张该债务由霍骏用于柳媛共同生活,应当提供证据证明。那么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确定为夫妇共有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331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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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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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

    内容: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偿还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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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63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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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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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了离婚之后债务多久结清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判了离婚之后债务多久结清

    内容:判了离婚之后债务多久结清法院判决男女双方离婚后债务什么时候结清是没有规定的由债务是否到期时间确定债务到期时就要结清。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判了离婚之后债务多久结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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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婚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方有无继承权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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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非婚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方有无继承权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一)如果在1994年2月1曰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按《婚姻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权;还没领取结婚证就逝去,对于另一方的打击是何等的严重。希望整理的关于非婚同居期间意外死亡,遗产继承的知识能够帮到大家,谢谢各位浏览。那么非婚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方有无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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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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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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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个人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同居期间个人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内容:同居期间个人的债务应如何认定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那么同居期间个人的债务应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861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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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

    内容: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那么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084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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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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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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