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去世先还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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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2022-07-12 55 人收看
关于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处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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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邢颖律师
    2022.04.0116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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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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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该债务钱款应当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在谁?最高院(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意见回复表示:“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本案中,对张某所借吴某10万元,李某能够证明其未用于共同生活,即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张某个人承担。
  •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债务谁还?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债务谁还?

    内容:此时如果债权人否认,那么夫妻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而在合法债务里面,具有又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债务谁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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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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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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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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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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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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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偿还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什么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偿还

    内容:(四)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私欲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因赌博、酗酒所欠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区别的目的在于,离婚时夫妻个人负责偿还。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是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那么该约定会被认定为无效,该债务仍然为夫妻共同债务。(三)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家庭成员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此外,夫妻双方均同意放弃期限利益而提前清偿债务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允许。那么什么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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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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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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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谁继承他的遗产,就要同时继承他的债务,可以带资料让律师具体看一下债务内容才能做定论
  • 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

    内容:婚姻法有规定,如果夫妻没有感情导致分居,2年以上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那么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8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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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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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房产可否偿还一方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夫妻共同房产可否偿还一方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内容: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那么夫妻共同房产可否偿还一方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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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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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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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条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外情形只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且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因此,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你与你前夫应对李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即李某既可以单独要求你或你前夫偿还2万元,也可要求你俩共同偿还。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系从外部关系来讲,不能当然由此认定该债务在夫妻双方内部也是共同债务,如果你与你前夫没有共同负债的合意,所负债务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在内部一般应为你前夫的个人债务,你对外承担了清偿义务后,有权向你前夫追偿。
  • 怎么区分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怎么区分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内容:夫妻财产分为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债权人与欠债配偶明确约定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债务,无论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还是夫妻双方名义所欠的债务,都有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各自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另一方仍然对夫妻共同债务有连带清偿的责任,债务并不随夫妻一方的去世而消灭。那么怎么区分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16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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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并做的公积金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房屋归属,然后给与另一方补偿。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房屋的归属,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偿。
  •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偿还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偿还是怎样的

    内容:对于夫妻一方生前所欠下的债务,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而在合法债务里面,具有又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可以由在生的配偶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偿还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100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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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内容: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5.19927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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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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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财产制中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谁承担?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法定财产制中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谁承担?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嘉娱律师
    2022.04.13194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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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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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生活中,因为离婚时债务没有分割清楚,从而产生债务纠纷,夫妻离婚过程中如果有债务的话是需要经过认定的,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离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吗?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离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吗?对债权人来说,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不涉及夫妻的另一方。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离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9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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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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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内容:约定的方式必须为书面,比如可以通过在借条中明确约定由借款人自己偿还该笔债务的方式来确认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因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后用于个人违法犯罪活动的,举债人就该债务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不予支持。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38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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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算共同债务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算共同债务吗

    内容:二、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么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算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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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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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那么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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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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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通过离婚可以躲避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吗

    内容: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另外,对以下几种债务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通过离婚可以躲避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60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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