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
导读:
婚姻法有规定,如果夫妻没有感情导致分居,2年以上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那么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法有规定,如果夫妻没有感情导致分居,2年以上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关于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法有规定,如果夫妻没有感情导致分居,2年以上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在分居期间,如果一方有外债,是否需要双方偿还呢?对于这个问题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收入,都归夫妻共有,从事经营所欠的债务,也理应以共同财产承担。
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四)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五)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