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债务追加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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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2022-07-12 377 人收看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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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该债务钱款应当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在谁?最高院(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意见回复表示:“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本案中,对张某所借吴某10万元,李某能够证明其未用于共同生活,即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张某个人承担。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8.10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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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界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界定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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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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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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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8.12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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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拓展资料】一、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合同责任主体的认定1.【公章的效力】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因合同上所盖印章并非其合同专用章或备案公章而当然免除合同责任2.【合同的涂改】一方认为对方提交法庭的买卖合同存在单方涂改但又不提交己方理应持有的合同原件的,其主张难获法院支持3.【避税合同】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通关等目的而就同一标的物签订价格不同的多份合同后因此发生纠纷时,法院应综合证据确认体现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的效力4.【长期供货的报价】长期供货合同的履行中买受人虽未在特定批次报价单上签字但接受货物且未提出异议的,一般可认定其对该报价已经认可5.【格式条款的认定】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合同中特定条款系格式条款而要求确认其无效或采取对该方有利的条款解释时,法院通常从双方的订约能力、交易地位和条款的广泛性、重复使用性、细致度及订立过程等方面综合予以认定6.【员工的职务行为】企业法人应对其员工在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签收确认等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7.【公司人格混同】买卖合同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有意混淆自身与名称相近的关联公司并以此主张免除特定公司合同责任的,法院可综合判定合同责任的实际承担者或认定公司人格存在混同8.【设立中所订合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并为设立中公司的利益对外签订买卖合同的,在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承担合同权利义务9.【挂靠施工中的购销】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材料购销合同的,可认定由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10.【婚姻期间货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订立买卖合同的,其拖欠的货款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买卖合同中的税费负担与二手房买卖的户口迁出11.【税费负担的约定】买卖合同中关于由并非缴纳税费义务人的合同一方或第三方负担税费的约定系有效约定12.【发票的开具】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诉请法院判令对方开具发票的主张,一般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处理范围13.【增值税的抵扣】销售方未履行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法定义务,购货方可主张因无法抵扣税款而产生的损失14.【二手房户口迁出】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户口迁出义务而要求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三、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表见代理、无效与撤销等效力争议15.【表见代理】以他人名义订立买卖合同之人虽无代理权但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该合同仍拘束被代理人16.【违法与无效】买卖合同所违反的法律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法律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7.【农村房屋买卖】超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的宅基地上房屋、小产权房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18.【虚假需求】一方主张其订立高价买人合同系受出卖人与第三人串通制造虚假需求信息所致而诉请否认合同效力但未能举证证明的,难获法院支持四、买卖合同履行中的交易惯例、不安抗辩、情势变更、债务承担与继承19.【交易惯例】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当事人应按交易惯例履行合同20.【挂靠与履行】出卖人将车船等特殊动产登记至被挂靠人名下可认定系对作为挂靠人的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21.【不安抗辩】买卖合同订立后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债等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以不安抗辩主张免责22.【情势变更】一方以价格、运费、成本大幅波动为由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对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该事实并非不可抗力或商业风险、继续按约履行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充分举证23.【债务承担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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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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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债务的情形为:“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具体到本案,王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只是用于给非法同居的杨某使用,并不是用于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所用,属于“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因此,王某所借款项的性质为个人债务,而不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应从王某的遗产中支付5万元给债权人张某。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8.10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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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议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追加执行(转至江苏法院网)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浅议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追加执行(转至江苏法院网)

    内容:笔者以为,由执行机构直接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追加执行,不仅具有法理和法律上依据,同时也更符合节省司法成本、侧重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和交易安全的立法潮流,体现了民事执行的效率优先价值。因此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机构有权追加依法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其财产。那么浅议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追加执行(转至江苏法院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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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1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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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内容: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姚平律师
    2022.05.19927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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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人如何区分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第三人如何区分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所以,第三人如果是知晓夫妻双方另做了财产约定的,应该按约定的对应清偿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第三人如何区分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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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7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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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父母有权通过起诉方式主张这笔债权,建议你收集好证据,例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
    张晓律师 张晓律师 2022.08.26
    张晓律师 冯清琴律师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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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民间借贷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地位怎么样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在民间借贷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地位怎么样

    内容:出借人与借款人均未明确表示放弃借款人配偶可能承担的债务份额的,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可依职权追加借款人配偶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夫妻一方基于家庭利益而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或者担保利益归属于家庭的,则担保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民间借贷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地位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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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3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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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对外担保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夫妻对外担保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对外担保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者事后经另一方追认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债权人直接找保证人追偿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并要求其先实现债务人的抵押车还款。夫妻共同担保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双方进行偿还,根据物的担保的不同,可以分为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和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于海明律师
    2022.04.0653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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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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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目前,夫妻共同债务的追加执行主要有三种情形。从责任财产的恒定性的角度分析,只要所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关有权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并依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么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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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33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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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事故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

    内容:在申请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时,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二、交通事故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的案例分析李某与王某于 2021 年 10 月结婚,婚后李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 20 万元用于购买汽车,并将该车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在该案例中,李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 20 万元用于购买汽车,并将该车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

    王熙律师
    2023.11.0866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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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那么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53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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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能证明欠款是赌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则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不需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人所借债务是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不受法律保护。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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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是债务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那么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12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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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怎么写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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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怎么写

    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怎么写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承诺共同偿还债务的承诺书应该要载明债务的种类、承担债务的数额、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等内容。

    龙珊律师
    2022.02.2229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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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约定债务各自承担,这个约定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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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离婚时夫妻约定债务各自承担,这个约定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内容:离婚时夫妻约定债务各自承担,这个约定可以对抗第三人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同时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时夫妻约定债务各自承担,这个约定可以对抗第三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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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30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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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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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一方无偿保证所负之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但如果夫妻一方对外担保并因此收取了经济利益,且有证据证明这种利益用于家庭生活,则该担保债务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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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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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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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内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吴梦云律师
    2024.01.2991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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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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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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