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办理工程机械车辆贷款购车合同后因男方私自将车辆出售造成贷款逾期他私自出售所得财产并未用于家庭开支法院已经判决现造成女方成为失信人离婚后双方协议贷款归男方归还双方名下有一套住宅协议归女方房屋现已被保全这种情况下能否在法院申请债务分割!或者说能否将债务分离女方只还清自己的那一部分债务!

2022.08.03 13: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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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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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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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法律分析:

夫妻共有车辆属于共同共有财产,一方私自处分的构成无权处分,买受人可以按照善意取得制度可以取得所有权。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