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协议离婚债务分割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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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协议离婚,这些法律规定必须知道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我国协议离婚,这些法律规定必须知道
内容:一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含义1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四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五是离婚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第四协议离婚不仅要求双方离婚的合意而且要求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清偿等作出妥善安排这样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双方子女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其离婚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在我国协议离婚,这些法律规定必须知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196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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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如果夫妻双方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没有损害到他人的利益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按照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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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债务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的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那么离婚债务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12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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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规定离婚婚前债务是归个人债务,除非债务人有证据证明所欠之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否则该债务就应认定为是个人债务,应当以直接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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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内容: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资料1双方的户口薄2双方的身份证3双方的结婚证4婚姻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登记时签字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6工本费。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1当事人申请。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152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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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实行夫妻财产、债务约定登记或公证制及采用举证倒置规则的必要性1、结婚登记前,双方以各自劳动收入,合资筹办的结婚用品,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几种情况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10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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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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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离婚协议书中的该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其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2、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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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吗,3、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3、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一般因情况而定:如果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监督下签订并盖章的,那么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符合规定的有法律效力,只要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不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就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具有法律效力吗1、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
冯清琴律师
2023.09.0631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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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他人债务离婚协议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及他人债务离婚协议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内容:《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协议离婚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的其中一种,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既有可能通过协议离婚,也有可通过诉讼离婚。因此,只在协议离婚的前提下谈论离婚协议是不全面的。离婚协议的法律适用有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已经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尽管其中有财产分割的内容,但只是作为离婚协议的附加部分,因此,其应排除适用合同法。那么涉及他人债务离婚协议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6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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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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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约定一人偿还对外债务具有法律效力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约定一人偿还对外债务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协商确定对外的债务由一方来偿还这个约定并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夫妻共同债务转嫁给一方此协议对债权人的债务保护是非常不利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是当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不负有偿还义务的一方偿还此款后可以离婚协议为据再向负有偿还义务的一方进行追偿。那么离婚协议书约定一人偿还对外债务具有法律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1105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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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律对夫妻财产制度规定了两种形式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约定优先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法律作出如此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追偿权。那么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142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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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法律上夫妻债权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夫妻就共同债权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债务分割的规定是:若该笔债务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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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子女抚养、抚养费与探视、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的书面协议,自己写的离婚协议要怎么才能有效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段建国律师
2023.11.0635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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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规定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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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规定
内容:债权人主张撤销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主观:债权人可以 撤销离婚协议 ,但是行使撤销权的只能是对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对夫妻婚姻关系的部分在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之后,无权干预,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债权人撤销权的适用:如果夫妻双方是为了逃避共同债务而解除婚姻关系,并签订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依法行使撤销权,要求夫妻二人用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杨一凡律师
2023.11.0288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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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应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应吗
内容:一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应吗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约定有效。但要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次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那么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165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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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怎么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怎么规定
内容:夫妻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怎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以上几种情况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450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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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政局协议离婚房产分割是否有法律効力的确认方式:只要离婚协议符合一般协议生效条件,且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后房产分割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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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协议离婚房产分割有法律効力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政局协议离婚房产分割有法律効力吗
内容:民政局协议离婚房产分割有法律効力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书是有效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应列明哪些内容1离婚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那么民政局协议离婚房产分割有法律効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149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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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中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中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内容:如上所述财产及债务处理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在当事人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后财产分割协议生效产生法律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强制执行。那么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中法律效力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145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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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父亲再婚财产如何分配父亲再婚财产的分配:父亲和再婚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同财产,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同财产,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主观:法律对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议。
翁玉素律师
2023.10.1924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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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82评论 -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516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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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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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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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
姚平 654评论 -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
姚平 47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