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债务协议转另一方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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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2022-07-12 962 人收看
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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