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债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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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2022-07-12 242 人收看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纠纷案件未作出判决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可能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可以行使代位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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