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如何规避债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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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首先骗婚属于刑事案件,可以报警处理彩礼退还问题主要有三个退还原因:1 没有领取结婚证,2 领取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3,因为彩礼支付造成男方家庭特别困难的,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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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以及讨债的风险要如何去规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钱以及讨债的风险要如何去规避
内容:借钱以及讨债的风险要如何去规避一、用途不合法,法律不保护;二、借钱无证据,有理说不清;三、诉讼有时效,千万要记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那么借钱以及讨债的风险要如何去规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86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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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担保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规避风险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为朋友担保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规避风险
内容: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假如张某借款10万,吴某作为朋友为张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能力还贷,法院判决吴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吴某被迫卖房替张某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2万余元。那么为朋友担保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规避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964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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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如何规避风险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如何规避风险
内容:欠债人因病身亡债主犯了难2008年5月份的时候,江女士的一个亲戚身患重病,对方曾开口向其借了15万元钱。婚前借债买房婚后共同还债结婚之前,沈女士的丈夫购买了一套房子。沈女士现在因为和丈夫感情不和,陷入了担忧之中。同样道理,沈女士丈夫婚前买房借的款也是其个人债务。因此,婚后沈女士替丈夫偿还的部分债务,可以向其丈夫追偿。民间借贷如何规避风险一、注意借款用途。如果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是非法借贷,将依法收缴上交国库。那么民间借贷如何规避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757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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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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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理债权债务规避风险有哪些方法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企业清理债权债务规避风险有哪些方法
内容:企业清理债权债务规避风险有哪些方法一、把握债权债务清理思路1、对于比较重要的大客户不能完全听任对方过多的款项积压定期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价预估该客户的风险值并进行严格监控必要时让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保证措施避免最终债权落空。然后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债权对于债权进行严格的分类由专人负责催收并随时注意收集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和信息。再次加强企业内部的沟通交流一旦发现某个环节有问题及时通报各个部门避免同样的失误继续存在杜绝各自为战的状态。那么企业清理债权债务规避风险有哪些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2451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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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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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风险的规避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转让风险的规避
内容:债务转让风险的规避(一)债权转让注意事项: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那么债务转让风险的规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765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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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离婚债务风险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规避离婚债务风险
内容:所以,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或转移单方债务时,应通知债权人到场,征询他们的意见。(五)对离婚后发现的共同债务,债权人法院时,法院应把离婚双方列为共同被告离婚夫妻在离婚时隐瞒债务,是夫妻借离婚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在查清该债务确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的基础上,把另一方作为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追加其为案件的共同被告,共同偿还债务。那么如何规避离婚债务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1279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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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债权债务风险怎么规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收购债权债务风险怎么规避
内容:收购债权债务风险怎么规避在公司收购的债务风险问题中以下几种方法主要针对事前对上述公司收购债务风险的防范(一)通过签订事前协议的方式明确责任关系明确责任的约定可以是独立的责任明确协议也可以是收购协议中的条款。双方约定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作为风险防范的方法的关键是担保合同的设置担保合同中应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保证的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那么收购债权债务风险怎么规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2472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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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置换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置换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内容:债务置换在企业的债务中是经常用到的一种方式,很多企业因为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可能会导致破产,也可能因为无法资金周转不够加速导致企业破产,这时候为了资金的流通。企业就可以选择债务置换来规避这些市场经济所引起的风险,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务置换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多种原因可导致投资者或债权人可能会同意进行债务置换。在一种债务到期时间之前置换极有可能出现偿还违约的债券是债务置换行为较为常见的动机之一。债务置换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由银行购买,是地方政府和银行正常契约行为。那么债务置换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20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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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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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无论是正式工还是试用期员工都是有工资的,也就是说要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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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担保凭证存在哪些风险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担保凭证存在哪些风险
内容:债务担保凭证存在哪些风险主权风险许多CDO的案子所收购的产来源已不限于单一国家的贷款或债券,而将触角伸到了海外,甚至新兴市场的债权,这些外国债权的加入,带来额外的风险,此一风险即为。违约风险与其它资产证券化商品一样,CDO必须担心其资产是否会发生违约。信用违约、汇率与利差交换合约风险如前所述,在CDO的证券化过程中,经常需要与第三人订立交换合约以规避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在CDO与其它证券化相似,主要是因临时的现金短缺,而造成无法及时支付证券化债券的利息,其成因可能是利息收付日期不同、或收付频率不一致导致。那么债务担保凭证存在哪些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86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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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及如何规避风险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对外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及如何规避风险
内容:公司对外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及如何规避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风险1、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使得公司可能在被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承认连带债务人,因此,务必在进行担保时对被担保人的还债能力与信用等级做好评估。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那么公司对外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及如何规避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746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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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一般婚前个人所付债务属于个人之债,如果双方约定共同偿还,那么婚后是需要共同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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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何规避债权债务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如何规避债权债务
内容:本条规定债权人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债权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6、夫妻一方或双方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债务,4、用于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的债务,7、夫妻约定的共同债务,如何防范夫妻债务风险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财产公证通过公证确认双方财产分割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配偶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已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可以证明其属于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1条.婚姻法第9条。
刘晓红律师2022.06.17140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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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二十四条争议多,如何规避夫妻债务风险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姻法二十四条争议多,如何规避夫妻债务风险
内容:婚姻法二十四条的争议1、观点一:“二十四条”存在合理性。如个人财产不用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也会助长假离婚的现象。一些受案法院在女方当事人无法提出反证的情况下,依据“二十四条”的规定,将这些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严重损害了夫妻中无辜一方的利益。相关法条链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那么婚姻法二十四条争议多,如何规避夫妻债务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1759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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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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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规避婚后的共同债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怎么规避婚后的共同债务
内容: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很多的权利和义务都绑定在了一起,比方说在结婚钱取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归一方所有的,但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债务也是,那么怎么规避婚后的共同债务呢?下面就让大律网小编来回答这个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09.1835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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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为他人担保的风险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规避为他人担保的风险
内容:所以,在帮别人贷款担保前一定是要理清自己的思路不能随意盲目的出于好心或者出于感情,你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才行!那么,在帮别人贷款担保时,如何规避风险呢?担保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正常经济活动,担保风险控制的关键在于你对借款人的了解和正确评估你自身的还款能力。催天下通过信用+科技创新模式,合法合规、文明高效,真正让信用成为债务人主动还款的动力。那么如何规避为他人担保的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14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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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他人债务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替他人债务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
内容:替他人债务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那么替他人债务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872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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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登记结婚前举办婚礼所负债务(婚礼筹备金),不同于家庭生活开支,除非双方有共担之合意,否则不作为共同债务处理。但购置结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元甲婚姻家事 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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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30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494评论 -
常年分居不办离婚,风险有多大?你知道吗?快来了解了解吧!
林艳英 589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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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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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欠条怎么要回欠款 手中没有借条、欠条,建议当事人先不要急于到法院起诉,可以选择通过私下与债务人沟通的方式,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 如果不行的话,债权人也可以调取涉诉银行转账凭证,或者获取证人证言、录音证据等作为立案材料和主要诉讼证据。
郭铭芝 33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