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债务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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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2022-07-12 713 人收看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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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内容: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1、法律分析: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法律分析:离婚后夫妻双方承担债务的情形有:(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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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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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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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外夫妻财产制度有何差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中外夫妻财产制度有何差别

    内容:中国的夫妻财产制度中国的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适用于夫妻没有约定财产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根椐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姻的合法缔结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开始的标志。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中外夫妻财产制度有何差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12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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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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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样举证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样举证

    内容: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比较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情况,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线索。建立以上制度,是在尊重夫妻婚姻自由的同时,遏制利用离婚逃避债务的不道德行为,以维护社会诚信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那么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样举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0813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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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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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父母有权通过起诉方式主张这笔债权,建议你收集好证据,例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
  • 对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对策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对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对策是什么

    内容:律师结合我国目前现状就离婚案件如何防止债务人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探讨意见查明离婚目的实行债务担保制度发布申报债权公告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意见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法院判决一方负清偿责任的同时应判决另一方负连带责任对离婚后才发现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法院应把离婚双方列为共同被告,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那些不愿偿还债务的夫妻因此钻了空子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方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陈宗琼律师
    2022.01.14101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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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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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夫妻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内容:生活中,夫妻之间是最亲密的关系,不过有的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也会产生债权债务往来。当然,产生了夫妻债权债务纠纷之后,需要当事人尽快的进行解决,以免造成更多的损害。现行婚姻法首次引入了约定财产制度,将个人婚前婚后财产权属的确定权交由夫妻双方自行决定,充分体现了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不难看出,2001年《婚姻法》第十九条更加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充分保护夫妻双方个人财产权利,视双方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确立使夫妻间因借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成为现实。(四)现行《婚姻法》对夫妻间财产制度修订内容所隐含的必然要求。那么夫妻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23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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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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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按您说的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偿还义务,并无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女方父母婚前购置房产应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购买股票,没有明确给予子女一方个人的,应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内容:因此,为妥善公正地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亟待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利益,而且涉及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基于此,当前对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进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做法虽易操作,但也存在天然缺陷,关键在于相关配套制度未能合理地兼顾到夫妻双方以及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1757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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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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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国涉外离婚管辖制度研究分析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英国涉外离婚管辖制度研究分析

    内容:目前,除极少数实行天主教教会法和受天主教会影响的国家,如巴西、阿根廷、马耳他等国家外,大都承认离婚制度;但各国的离婚法律,杂然多样。同样由于各国司法权独立,涉外离婚关系到国家的公共秩序和国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各国对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常重视。综观世界各国对离婚管辖权的规定,存在立法主张: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依据。依该判例,起诉时丈夫之住所地的法院,也就是说,起诉时,丈夫住所地在英国,英国法院也就对外国人也享有管辖权;如果丈夫的住所地也不在英国,则英国法院即使对英国籍的夫妻也没有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对以下各项情形,英国法院有管辖权。那么英国涉外离婚管辖制度研究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066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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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内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张芸律师
    2024.01.2991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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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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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分析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分析

    内容: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及相关问题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共同生活费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而现有许多离婚案件因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数额巨大只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反而给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增加了难度,无法提高法院的审判效率。当前在审理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中当事人举证难和法院取证难仍是十分突出的问题。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697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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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为躲避债务离婚如何认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夫妻为躲避债务离婚如何认定

    内容: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如果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现总结以下四个审查角度,来判断是否存在夫妻虚假离婚恶意规避法院执行的行为:1、离婚的方式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则一般具有更多恶意逃避债务的操作空间,执行审查时应更审慎对待。

    陈明月律师
    2024.03.1979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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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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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妇共有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夫妇共有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内容:本文对现行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定的弊端进行简要梳理,提出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利益,而且涉及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基于此,当前对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进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做法虽易操作,但也存在天然缺陷,关键在于相关配套制度未能合理地兼顾到夫妻双方以及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夫妇共有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329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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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

    内容:为防范合同欺诈,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各个国家和地区民法规定了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一所谓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代位权制度的起源时间,学者间意见不一。但大部分学者认为,代位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法国民法。代位权制度的设立,旨在弥补强制执行法的不完备。规定代位权制度,可以使债权人斟酌具体情形,在行使代位权和请求强制执行之间选择为之。那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40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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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分哪几种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分哪几种

    内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1.一般共同财产制一般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婚后的全部财产均归夫妻共同共有,但特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当事人双方可以依法终止限定共同财产制,转改采用其他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自愿终止限定共同财产制后,应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包括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和清算。分别财产制的终止包括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双方离婚以及夫妻双方协商变更夫妻财产制度。由于在分别财产制下,夫妻的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是分开的,一般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清算。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分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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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97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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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内容:2借债目的为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或夫妻共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我国婚姻法虽未直接规定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之规定可以看做是此制度的体现。因此夫妻以一方名义在“日常家事”范畴内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即夫妻一方超越“日常家事”范围举债而第三人善意且有理由相信其是在“日常家事”范围内行事或认为该债务为夫妻双方合意则出于保护第三人利益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149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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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制度,一方未签字哪些情形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新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制度,一方未签字哪些情形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由此可见,未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该会以夫妻共签为原则,而以未签为例外。那么新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制度,一方未签字哪些情形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710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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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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