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债务子女有义务还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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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钱作为子女有义务帮忙还款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欠钱作为子女有义务帮忙还款吗?
内容:首先,在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父母与子女是独立的个体,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欠债的,作为子女也是没有偿还的义务。除非此时的债务是父母和子女共同欠下的或者子女作为债务的担保人存在,那么子女才有义务对该债务进行清偿。那么父母欠钱作为子女有义务帮忙还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975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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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所欠的债务,孩子是没有义务为其偿还的。父母还在世,且没办法还债时,债务是不应当由孩子来承担的。如果父母去世,子女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作为继承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来决定是否要偿还父母生前所欠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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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后是否被列入还债范围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前财产婚后是否被列入还债范围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那么婚前财产婚后是否被列入还债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140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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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债务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债务吗?
内容: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吗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需自己承担责任。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作为债务人根据约定,应当履行归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为了实现债务,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包括由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裁判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归还债务,直至强制执行。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那么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87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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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发生转让后债务人是否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发生转让后债务人是否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
内容:债权发生转让后债务人是否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需要看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因此,债权转让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应当由作为债权人的让与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只有这样,受让人才获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债务人承担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那么债权发生转让后债务人是否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817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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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自然人死亡其所负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剩余部分由其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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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吗?
内容:父母要替子女还债也有前提条件就算父母愿意替子女偿还债务,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必须获得子女的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将债务转移由父母来偿还。那么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19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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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自然人死亡其所负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剩余部分由其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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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夫妻离婚后,未同该子女生活的一方也有义务承担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里的义务是一种补充性质的义务,即只有在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承担债务有困难时,才由未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补充清偿。那么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245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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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的债务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欠的债务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内容:在民间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如果是父母所欠下的债务,以前是需要由子女偿还的。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当然,如果子女自愿承担父母的债务时,则也是被允许的。那么父母欠的债务子女有义务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92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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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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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没有义务还债,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双方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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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下的债去世了债还在吗?继承人如何偿还债务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父母欠下的债去世了债还在吗?继承人如何偿还债务
内容:因此,即使债务人死亡或者债权人死亡,债依旧存在,由其继承人继承。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的行为。债的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比如债权人拒绝收受,或者债权人死亡又没有继承人继承债务等,而无法向其还钱时,债务人将欠款交给提存部门而后债务清除。③、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父母欠的债务是根据情况来确定子女是否有偿还债务的义务。那么父母欠下的债去世了债还在吗?继承人如何偿还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996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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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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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结婚前产生的债务父母有义务帮忙偿还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子女结婚前产生的债务父母有义务帮忙偿还吗
内容:子女结婚是父母比较在意的事,但有的人却在结婚前就有一些债务在身。从法律上讲父母不应该偿还,但不禁止父母自愿偿还。根据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父母作为无关第三人,不负有偿还责任。在1993年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子女结婚前产生的债务父母有义务帮忙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946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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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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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吗?欠款人死亡债务该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吗?欠款人死亡债务该怎么办
内容: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有的债务人就是死活不肯还钱,债权人往往觉得一筹莫展,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想要其家人还债,那么对于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吗?子女欠债父母没有义务偿还实践中,欠款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欠款人分期偿还。欠款人死亡债务该怎么办1、欠款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欠款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欠款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那么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吗?欠款人死亡债务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70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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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义务。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对于公司债务的偿还问题,破产清算小组会以公司现有资金偿还,股东无需承担公司未还完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在公司破产清算后还没有完全出资的话,应该补助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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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辈经济犯罪子女要偿还债务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父辈经济犯罪子女要偿还债务吗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那么父辈经济犯罪子女要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30103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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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的债需要子女来偿还债务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父母欠的债需要子女来偿还债务吗
内容:赌债也不必偿还的。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父母欠的债务是根据情况来确定子女是否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在追讨父母债务时,不要再不分情况,不分理由的就想他的子女要债了。那么父母欠的债需要子女来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921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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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前个人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内容: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第十八条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第二十四条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婚前个人债务协议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37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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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
内容: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配偶有义务就该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无异议,但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前款之财产已转移于配偶一方的,该配偶人须偿还债务,但对其能证明所受领之财产不足债务的部分,可免除其偿还的责任。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那么婚前债务是怎么追究责任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143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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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法偿还债务会影响子女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无法偿还债务会影响子女吗
内容:个人无法偿还债务会影响子女吗个人无法偿还债务不会影响子女。在法律上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为血缘和亲属关系而发生财产上地点混同。而且债权属于相对权根据合同相对性仅对特定债务人发生效力。若债务未经过合法转移就只能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法定义务为债务人承担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死亡而其子女继承其遗产则继承人应该偿还死者生前的个人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不负补偿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那么个人无法偿还债务会影响子女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3097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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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600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20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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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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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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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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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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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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