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方婚前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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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12 216 人收看
婚姻家庭法律法规 一、《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应当是夫妻双方共同去办理离婚,只有一方是不行的,一、女方拿结婚证可以去离婚吗,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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