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债务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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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限标准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限标准是什么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限标准是什么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其他应当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是: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赠与、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支付对非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人的生活医疗费用所导致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而继承获得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因为继承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被继承人指明遗产只给予夫妻一方的,遗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继承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限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722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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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外基于合伙产生的债务分析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在外基于合伙产生的债务分析
内容:在章某向郭某支付保证金时,郭某与蔡某存在夫妻关系。第二种意见认为,该债务产生于蔡某与郭某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应认定为蔡某与郭某的夫妻共同债务,蔡某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司法实践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以下两个实质性判断标准: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而本案中,郭某与章某商议投标事宜时,蔡某同在现场参与了讨论,蔡某具有与郭某共同举债的合意,而且章某共转账100000元到蔡某的账户内,蔡某显然分享了该债务带来的利益,故该债务应认定为蔡某和郭某的夫妻共同债务。之规定,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故蔡某应对章某承担还款责任。那么夫妻一方在外基于合伙产生的债务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750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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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
内容:在申请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时,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二、交通事故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的案例分析李某与王某于 2021 年 10 月结婚,婚后李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 20 万元用于购买汽车,并将该车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在该案例中,李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 20 万元用于购买汽车,并将该车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
冯清琴律师2023.11.0866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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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内容: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转自:江必新、张甲天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读本》(人民法院出版社)条文+案例+解读,让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向你我他《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基本准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清偿完毕后,余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双方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段建国律师2023.04.103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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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性质该怎么认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性质该怎么认定
内容: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性质该怎么认定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性质该怎么认定可以根据以下情况分析:1、一方婚前所举债务问题一方婚前所借款项,确系用于两方婚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对债权人来说,操作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其与对方不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性质该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750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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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内容: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1、法律分析: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法律分析:离婚后夫妻双方承担债务的情形有:(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邢颖律师2024.01.2444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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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目前,夫妻共同债务的追加执行主要有三种情形。从责任财产的恒定性的角度分析,只要所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关有权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并依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么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933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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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举债买房赠与他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一方举债买房赠与他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案例张某以离婚时于某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并擅自赠与董某为由,请求法院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两被告返还财产。分析一方举债买房赠与他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在本案中,因诉争房屋为于某个人借款购买,而张某对此事先并不知情,可见两人不存在共同举债的合意,且事实证明所购房屋亦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无论对内,还是对外,案涉借款均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么一方举债买房赠与他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1780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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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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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姻期间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那么婚姻期间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730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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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之案例分析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之案例分析
内容:因此,只要属日常家事上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夫或妻就日常家事需与第三人发生法律行为时,无需得到对方授权,也不必以对方名义为之,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约束夫妻双方。夫妻家事代理权对夫妻可以相互代理的事项范围有所限制,即夫妻间有权代理的仅是于婚姻共同生活期间的家庭日常事务。处理大额或重大财产事务仍要夫妻双方同意“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日常家事”的处理。那么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之案例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143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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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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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配偶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内容:配偶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共同债务。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反对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配偶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12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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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婚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婚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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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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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内容:故关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法律分析:离婚债务处理方法有: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债务,个人清偿,其配偶对此没有责任偿还,这种观点认为,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不认可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他方不承担偿还义务,除非举债人能证明该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他方利益。
翁玉素律师2023.11.1538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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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陈宗琼律师
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内容:一种观点认为,担保之债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一方的担保行为是其个人行为,此担保之债应认定为个人债务,要认定此种担保之债的属性,应当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担保之债的性质两个方面分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788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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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道路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道路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内容:因道路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应从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主体的确定,目前学界和审判实务界大都认同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即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方面考量。从上述可见,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因道路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22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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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登记结婚前举办婚礼所负债务(婚礼筹备金),不同于家庭生活开支,除非双方有共担之合意,否则不作为共同债务处理。但购置结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元甲婚姻家事 994评论 -
【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运输费,中间人有连带支付责任吗?邢先生对如何要回运输费心急如焚,穷尽了自己所有的办法依然没有要回运输费!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他的难题才得到了解决!天用专案组通过案件详细分析,认为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是解决邢先生要账难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于是整理证据资料启动立案工作。 面对庭审中王某与宋某的各种狡辩,天用律师拿出微信记录、资金转账记录、录音等全面的证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判决王某全额支付邢先生的运费,并且支付逾期利息!杨一凡 62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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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400评论 -
【天用案例】以恋爱的名义借钱千万注意!别被骗财又骗色!有人说“你的宽容就是对方放纵的理由”,上次的借款还没有还一分钱,随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理由向小丽扑面而来,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等多笔记录,合计有20多万元。为了所谓的“面子”,小丽内心也很挣扎,但还是不得不借给小李钱,但每每提及还钱的时间,小李都是一堆借口,“过几天就还给你、生意赚钱了肯定还你、等我出差回来就还钱......” 这些搪塞的理由小丽都听了无数遍,碰到小李这种近似耍无赖的行为,她虽然气急败坏,但也是无计可施。频繁的争吵和小李的言而无信,让小丽失望透顶,两人的感情也逐渐走向分手的边缘。 有一天下班后,小丽给小李发微信,忽然发现信息发不过去,显示自己已不是对方好友!小丽心里咯噔一下,她顿时感觉不妙,赶紧拨打了电话,那头却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声音。 这时,小丽顿时原地慌乱,那个曾经口口声声说要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居然借完钱就“失踪了”!自己难道真的是被骗了吗?她感到沮丧和绝望,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境,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诉说,只有独自默默忍受。 电话打了半个月,仍然是无法接通。小丽感到非常无助,内心痛苦至极,一方面觉得自己感情受骗,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难道这借出去的20万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对方要回钱呢?在痛苦的挣扎中,小丽没有放弃,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随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帮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专案组核实事实、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并立即开展行动。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贷纠纷,虽然对方给打了欠条,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师以联系到对方父亲作为突破口,仅用3个月,成功和解、案结事了,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当事人对天用律所专业实力和高效办案非常认可,赠送了锦旗表达感谢!邢颖 54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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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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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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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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