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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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对谁不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对谁不利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的,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对责任人而言,可能无法处理完毕交通事故,造成不能处理年检等事项,而对于受害人而言,无法获得赔偿。
李孟阳律师2023.04.256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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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离婚子女抚养费期限怎么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大连离婚子女抚养费期限怎么规定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分为下列三种期限: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相关抚养费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大连离婚子女抚养费期限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288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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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对谁不利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对谁不利
内容: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对谁不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2926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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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现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内容: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那么出现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0166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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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连市交通事故道路赔偿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2年大连市交通事故道路赔偿标准
内容:大连市交通事故道路赔偿标准一、损害赔偿1、医疗费含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那么2022年大连市交通事故道路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477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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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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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许瑞林律师
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内容: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却不配合处理怎么办一、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447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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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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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千万不能着急定要冷静处理。否则是极不利于自己的。下文是些处理交通事故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了解!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07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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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擅离现场有什么不利后果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当事人擅离现场有什么不利后果
内容:但本案的争议点在于王强于事故第二天中午报警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无法确定王强的驾驶状态也无法确定。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王强的诉讼请求。苏州中院二审认为从王强的维修金额可以看出这次事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车辆损失但王强未保护现场并擅自打电话给救援公司拖车属于未尽到保护现场的法定义务。在这起案件中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王强在事故发生时存在非法驾驶情形但王强在有能力、有条件报案的情况下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原因无法确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理当由王强自行承担。本案若支持王强的理赔请求则极易诱发道德危险不利于弘扬遵章守法谨慎驾驶的社会风气。那么交通事故当事人擅离现场有什么不利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2563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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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大连交通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内容: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流程,其实要注意交通事故报告的书写方法,其中包含的内容是相对较多的,要数写清楚,这样的话才能够更好的进行事故的处理,那么大连交通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认定期限是10日。那么大连交通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1095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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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对谁不利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对谁不利
内容: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定损完,对方迟迟不给钱怎么办交通事故定损完,对方迟迟不给钱不予赔偿,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赵金保律师2023.03.1085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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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结案一般对谁不利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不结案一般对谁不利
内容:交通事故不结案一般对谁不利交通事故未结案对车主有影响一般会导致车辆无法年审、无法过户、无法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那么交通事故不结案一般对谁不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26101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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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那么大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420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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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连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3年大连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内容:2013年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辽宁弘权律师事务所陈业伟(仅供参考)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39.00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990.00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417.00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637.00 5、丧葬费:27410.00 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820.00 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门诊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那么2013年大连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457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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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
内容: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在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不结案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利。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那么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420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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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拖着会对谁不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拖着会对谁不利?
内容: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拖着不报案或者不立即处理对各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要及时报案、理赔等,以便及时维护个**益、社会安全和稳定,同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后果,因为拖着不报案或者不立即处理,对于各方面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和不利影响,那么交通事故拖着会对谁不利呢,如果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拖着不报案或者不立即处理,那么对于受害人的维权和索赔都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都会拖着不报案或者是不立即处理,这种做法是非常不明智的,交警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初步调查,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交通秩序,因此如果不及时报案则可能会因为没能及时了解事故情况而不起诉或其他处罚过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及时向交警报案或者向保险公司理赔,这对交警和保险公司都是一种不利的情况。
刘晓红律师2023.06.0890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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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273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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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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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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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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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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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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