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代位赔偿判决的规定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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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的变化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的变化
内容:实践中也仅限于交通事故领域赔偿带有精神抚慰性质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限额包含有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属于强制保险理赔范围。对于一般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能在死亡赔偿限额内向被害人赔付精神抚慰金。“公交售票员掐死少女”案是在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刑事被告人与单位共同侵权,法院不仅受理而且判决支持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是犯罪行为导致精神损害赔偿法律适用上的一个突破,引来学者和舆论界一片叫好。那么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的变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127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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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是否由保险公司赔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是否由保险公司赔
内容: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是否由保险公司赔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条第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那么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944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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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内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内容
内容:没有交通费用票据的长沙地区法院一般判决为500元每级左右的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否则法院一般不认可有的法院酌情予以认定损失。那么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2624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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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者的交通事故能否请求代位赔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第者的交通事故能否请求代位赔偿
内容:无第者的交通事故能否请求代位赔偿没有第者的交通事故我们也通常称为单方事故是指不涉及第方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也就是碰撞外界物体导致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不需要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是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这种情况下没有造成第者的损失是不能行使“代位赔偿”的。除此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那么无第者的交通事故能否请求代位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53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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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索赔追偿是否有期限及赔偿注意事项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索赔追偿是否有期限及赔偿注意事项
内容: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已得到肇事者或保险公司的赔偿。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追偿期限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对于保险追偿期限为三年,如果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要求赔偿的话,那么就会失去自己的胜诉权利,在特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力。那么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索赔追偿是否有期限及赔偿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922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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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交通事故中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谁在交通事故中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内容: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都可以先行从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支付赔偿金的范围内亦获得代位向责任方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那么谁在交通事故中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17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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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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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判决时效是多久?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判决时效是多久?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判决时效是1年,我国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违约责任,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第三百五十二条 受让人违约责任判决。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判决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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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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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如何获得赔偿
许瑞林律师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如何获得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如何获得赔偿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方式有两种是自动履行是强制履行。同样医疗费也是只要在交通强制保险限额内的只要对方占责就在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计算。那么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如何获得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088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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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注意事项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1712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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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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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败诉。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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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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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赔偿能否要求我方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赔偿能否要求我方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内容: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赔偿能否要求我方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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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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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的词条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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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的词条
内容: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解决方式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当事人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然后人民法院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进行审理,最后出具判决书,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进行赔偿,2、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双方能达成调解的,应当按照调解协议进行赔偿。
黄东洁律师2023.03.1033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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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怎么赔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怎么赔偿?
内容: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二)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三)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官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强险不予理赔情形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如下:1、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的,交强险是车主强制缴纳的保险类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优先赔偿,但是如果存在罪驾、无证驾驶等情形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任冰峰律师2023.06.0634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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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能进行代位赔偿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能进行代位赔偿吗?
内容:在交通事故当中,针对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当事人之间往往是有争议的,很多时候都会产生分歧,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能进行代位赔偿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对方当事人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向你出具一个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你可以据此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能进行代位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09141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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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判决书怎么写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判决书怎么写
内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判决书原告法定代理人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被告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原告xx被告XX辩称: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属实,车主,对原告的损失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对丧葬费无异议,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有异第一百九十九条 借款人提供其真实情况的义务议,应按农村标准计算。又查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条 公平原则买卖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三十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判决如下:1、限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于海明律师2021.12.3029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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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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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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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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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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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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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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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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