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交通事故中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导读:
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都可以先行从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支付赔偿金的范围内亦获得代位向责任方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那么谁在交通事故中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都可以先行从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支付赔偿金的范围内亦获得代位向责任方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关于谁在交通事故中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代位求偿权采用代位求偿,即保险公司无责任地履行赔偿被保险人的义务后,取得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无权处分其对第三人的债权。代位求偿权的主体是谁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代为求偿权的主体
依照我国保险法规定,对于保险代位求偿权采用当然代位主义,即保险公司履行了向无责方的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便取得了代位求偿权。
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都可以先行从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
代位求偿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该机制之所以需在车辆损失保险的范围内予以赔付,是因为车辆损失险的设立目的是使被保险人的财产在受到意外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补偿,以转移和分散风险。
故无责方被保险人可基于车辆损失保险向己方保险公司主张先行赔付。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支付赔偿金的范围内亦获得代位向责任方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交通事故发生后,无事故责任或次要责任的车主,可以选择向自己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对方保险公司、肇事方3个索赔对象中的任何一方索赔,保险公司不得推卸先行赔偿的理赔义务,也不得将代位追偿的义务转嫁给车主,不得要求车主起诉肇事方或对方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发生车祸,保险公司应当先赔。
二、申请代位求偿权的程序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另外,被保险人还应及时提交索赔材料,签署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之间根据车损险条款中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付的规定进行追偿和清算;
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争议的,不得影响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交通事故中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
申请使用代位求偿的前提就是车主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
2、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或者有证据证明逃逸的肇事车辆信息。
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受害方的您是可以向您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