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通事故案件由谁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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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因车祸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
陈明月律师
2022.03.2264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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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地域管辖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地域管辖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地域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2961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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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胡某与杨某的子女当然具备原告资格。但杨某是否具备原告资格,则要看其与胡某同居是否可按照事实婚姻对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则杨某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赔偿权利人,也就应取得原告资格,否则无原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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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
内容: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管辖法院具有可选择性即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法院也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因为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而不同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赔偿金额的多少。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5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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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由哪个法院管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案件由哪个法院管
内容:交通事故案件由哪个法院管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最习惯的诉讼方式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交通事故案件由哪个法院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30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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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地法院有: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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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案件管辖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案件管辖
内容: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那么交通案件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352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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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管辖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纠纷管辖
内容: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那么交通事故纠纷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690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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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716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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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几种情形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492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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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起诉提示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起诉提示
内容: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 起诉状 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地、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起诉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欲证明的事实,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起诉状应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并由起诉人本人签名。身份证 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 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证据材料。管辖 当事人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起诉提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312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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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管辖权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管辖权
内容: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法院管辖,一个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另一个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选择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包括受害人本人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在起诉前提出申请,这时,律师事务所的申请行为实际上就是交通事故受害人本人的申请行为。很多交通事故受害人有顾虑,自行申请鉴定后作出的伤残鉴定报告是否会被法院采信。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管辖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439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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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的选择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的选择
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的选择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受诉法院是当事人对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行使选择权后确定的案件受理法院。受诉法院地如为经济发达地区相应的数额标准较高如为贫困地区数额标准较低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获赔金额的多少。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的选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45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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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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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讼的管辖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讼的管辖
内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讼的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讼的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475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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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
内容:交通事故案件,属于哪里管辖,也就是去哪个法院起诉?
刘晓红律师
2023.04.212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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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那么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辖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846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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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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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管辖和受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管辖和受理
内容: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管辖和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452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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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双方同等责任情况下,元甲律师帮助家属获得赔偿款合计132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进行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稳稳胜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730评论 -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王女士家属对事故责任不认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最终不仅为王女士家属争取到60%的赔偿比例,而且争取了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7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583评论 -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王女士家属对事故责任不认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最终不仅为王女士家属争取到60%的赔偿比例,而且争取了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7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789评论 -
交通事故又一成功和解案件,帮助伤者快速拿到赔偿款25万元!北京怀柔区交通事故,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车主无责,肩袖损伤评为十级伤残。元甲和解团队站在伤者角度,快速谈和解,拿到满意赔偿款!元甲交通律师 21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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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324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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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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