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孩子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
以不满2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三)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六)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那么被收养孩子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以不满2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三)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六)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关于被收养孩子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收养关系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包括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三者都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那么大家知道被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吗?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被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收养人是未满20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2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二)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20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20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二、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一)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四)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六)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七)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八)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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