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导读: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是什么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是什么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关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二、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
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三、执行费的交纳情况
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件的执行费收取情况有利于防止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的执行费的流失。
四、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主要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执行义务是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供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证据。
五、债权凭证的期限
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申请执行是重新启动一个执行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精神而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必要的况且规定申请期限也便于管理和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