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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借钱的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2022.01.24354人阅读
导读: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那么找人借钱的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关于找人借钱的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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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的需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分别都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务人的需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分别都有哪些?

    内容: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既有义务也享有权利。《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那么债务人的需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分别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100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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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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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钱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借钱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

    内容:《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借钱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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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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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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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向担保人讨要欠款合理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向担保人讨要欠款合理吗?

    内容:(二)、债务人提供了抵押物的抵押物是指债务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但是超出债务金额的部分要还给债务人。债务人提供保证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那么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向担保人讨要欠款合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21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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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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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借钱还婚前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婚后借钱还婚前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内容:婚前欠的债务结婚后算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婚后借钱还婚前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71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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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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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来主张权利。继承人需要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来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不需要清偿,债权人可向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等人员来主张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具有哪些权利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具有哪些权利

    内容:找人借钱的债务人具有哪些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等。《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那么找人借钱的债务人具有哪些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8101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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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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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基本的权利有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债权人转让权利未通知债务人,那么该转让对债务人是否发生效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人转让权利未通知债务人,那么该转让对债务人是否发生效力?

    内容:应理解为,债权人作为主语,将转让权利的作为省略状语,那么后一句应当通知债务人主语当然是债权人。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法院责令履行通知的主体是原债权银行,也即债权转让中的债权人。在通知未到达债务人前,其债权转让协议仅在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此时债务人尚未加入到债权转让关系中,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没有发生合同关系,债务人不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那么受让人就没有资格向债务人作出通知。而在正式通知以前,合同关系仍只存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而债务人与受让人没有发生合同义务,所以应当只能由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那么债权人转让权利未通知债务人,那么该转让对债务人是否发生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28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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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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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对己失踪的债务人怎样主张权利?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对己失踪的债务人怎样主张权利?

    内容:借贷纠纷中,债权人起诉时,如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中请宣告失踪。在申请宣告失踪案中,申请入应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在受理人未出现,则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同时,该法院应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除了负责保管失踪人财产之外,还负责用失踪人的财产清偿失踪人的债务。因此,法院决定代管人后,全权从可以凭借据请求代管人用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使债权得以维护。那么对己失踪的债务人怎样主张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102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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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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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内容:找人借钱的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那么找人借钱的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435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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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债务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其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其先履行抗辩权等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务人生前借钱去世后欠款谁还呢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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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债务人生前借钱去世后欠款谁还呢

    内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在未偿还债务时,可能出现意外死亡,债务人死亡对债权人债权实现是有影响的,那么生如果债务人去世的话那么对于他的欠款找谁讨要呢?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债务人生前借钱去世后欠款谁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25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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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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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借款是怎么回事,合同是什么合同,约定的具体什么内容,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扣留债务人的不动资产?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扣留债务人的不动资产?

    内容: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车给他人造成的损失。那么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扣留债务人的不动资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14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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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借钱不还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务人借钱不还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

    内容: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如果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归还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归还,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归还。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那么债务人借钱不还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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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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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死亡后还能主张权利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务人死亡后还能主张权利吗?

    内容: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那么债务人死亡后还能主张权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55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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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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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享有的具体权利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权等。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在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基础上产生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内容: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那么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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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哪几项?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哪几项?

    内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欠钱的人,欠钱还钱天经地义,这是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但同时,债务人也享有一些法定的权利,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哪几项?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债务人的法定权利包括哪几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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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债务人借钱不还一般不会坐牢。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债务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则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可能会要坐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次债务人,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次债务人,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内容: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当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如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债务人有权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且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如代位权行使后,第三人因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取得对债务人的抗辩,不得以之对抗债权人,因为此时债务人已丧失了处分权。那么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次债务人,债权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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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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