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出资所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导读:
因此第三人很难凭借一纸合同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合理而有效的判断可能出现双方恶意串通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等问题。债权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债权人的积极行为来实现。在最终实现之前很难界定何种债权是能够实现或执行的债权。但在非政策性债转股情况下因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那么债权出资所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此第三人很难凭借一纸合同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合理而有效的判断可能出现双方恶意串通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等问题。债权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债权人的积极行为来实现。在最终实现之前很难界定何种债权是能够实现或执行的债权。但在非政策性债转股情况下因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关于债权出资所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债的确定性问题
债权具有相对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与货币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相比不具有货币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并且未经过有关部门登记。因此第三人很难凭借一纸合同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合理而有效的判断可能出现双方恶意串通捏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等问题。
二、债的可实现问题
虽然债权具有财产属性但实质是一种请求权和期得权。债权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债权人的积极行为来实现。在最终实现之前很难界定何种债权是能够实现或执行的债权。任何债权都有风险。在实践中可能出现债务人对债的履行存在疑义而向公司提出抗辩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结果。
三、债的评估问题
鉴于债权的实现受到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其实现具有或然性中介机构很难利用成本评估法、市场评估法、收益现值法等常见手段对债权作合法、合理的评估。但在非政策性债转股情况下因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四、债的可转让问题
虽然债权本质上具有可转让性但基于社会政策和保护公共秩序的需要不是所有的债权都具有可转让性一是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合同债权二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三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