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保理债务人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是指双方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时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是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应的一种抗辩权。该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是保护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先履行一方的权利这是采用了不安抗辩权的形式。那么行使保理债务人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是指双方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时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是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应的一种抗辩权。该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是保护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先履行一方的权利这是采用了不安抗辩权的形式。关于行使保理债务人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行使保理债务人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
(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
(二)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其成立要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状态。
在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问题上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一方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先履行一方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后履行方拒绝履行需要明示。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方未履行前可以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其成立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
(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中止履行是指双方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时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的特点及成立的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是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应的一种抗辩权。它们分别适用于异时履行与同时履行的情况。两者共同构成了大陆法系债法中保护债权的抗辩权体系。尽管不安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一样都适用于异时履行的情况但不安抗辩权主要是为一了保护先履行一方或者说该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而后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后履行一方或者说该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
民法典关于不安抗辩权规定的突破之处在于既吸收了大陆法系的优点也吸收了英美法系的长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形式和框架是大陆法系的。该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是保护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先履行一方的权利这是采用了不安抗辩权的形式。另以第67条规定的后履行抗辩权保护后履行一方权利以第527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保护同时履行各方的权利抗辩权的整个框架基本上来自大陆法系。二是发生原因是英美法系的。该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采用了预期违约制度中权利发生的多原因主义以更全面地保护先履行一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