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债权债务民事调解书怎么写

任冰峰律师2022.01.24358人阅读
导读:

债权债务民事调解书怎么写XX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原告范XX男生于1951年4月20日汉族农民。原告范XX诉被告耿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09年8月18日向本院起诉。原告范XX、被告耿XX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被告耿XX共欠原告范XX3800元此事实由被告给原告出具的借条为证。原、被告双方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的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耿XX以范XX没有履行南召法院已生效判决书“判决范文超承担6560元诉讼费”为由进行抗辩本院认为该主张和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该主张不成立。那么债权债务民事调解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民事调解书怎么写XX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原告范XX男生于1951年4月20日汉族农民。原告范XX诉被告耿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09年8月18日向本院起诉。原告范XX、被告耿XX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被告耿XX共欠原告范XX3800元此事实由被告给原告出具的借条为证。原、被告双方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的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耿XX以范XX没有履行南召法院已生效判决书“判决范文超承担6560元诉讼费”为由进行抗辩本院认为该主张和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该主张不成立。关于债权债务民事调解书怎么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民事调解书怎么写

XX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原告范XX男生于1951年4月20日汉族农民。

被告耿XX男生于1954年汉族农民。

原告范XX诉被告耿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09年8月18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0月21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于2009年11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范XX、被告耿XX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范XX诉称原、被告双方有生意上的来往自1999年至2001年间被告以用于生意之名借原告现金460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但被告始终未还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款。

原告在法庭指定的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原告范文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被告给原告出具四份借条用于证明被告欠其借款的事实。

被告口头辩称原告曾用耿X(系被告之子)的房产证抵押贷款贷过款后原告不及时归还银行借款导致银行申请拍卖耿X房子被告为了要回房产证向法院支出了6000多元诉讼费原告让我写的这些借条实为原告支付我的诉讼费。

被告在法庭指定的期限内未向法庭提供书面证据材料。

法庭调取如下证据材料

1、2009年10月22日对耿XX的调查笔录一份证明被告在原告处借现金共计3800元的事实。

2、2009年11月24日对范XX、耿XX的调查笔录一份证明被告给原告共出有欠据3800元的事实。

以上原告提供的证据和法庭调取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条故本院予以采信。

经庭审质证、认证依据采信的证据及当事人一致的陈述本院依法确认如下案件事实

自1999年2月12日至2001年8月1日被告共借原告现金3800元并给原告出具四份借条其内容分别为(一)“借条今借现金玖佰元整耿XX99年2月12日”(二)“借条今借范XX现金壹仟贰佰元整(银行月息6厘乡政府管理费3一年期限)99年8月10日借款人耿XX”(三)“借条今借XX款300元整大写叁佰元整耿XX2001年8月1日”(四)“借条借支人姓名耿XX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2000年元月30日”。以上四份借条均系被告亲笔书写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但被告始终未归还原告送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欠款。

本院认为被告耿XX共欠原告范XX3800元此事实由被告给原告出具的借条为证。原、被告双方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的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另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超出上述3800元部分的诉求因原告没有提供书面凭证也没有相关的证据予以佐证且被告不予认可故本院不予支持。被告耿XX以范XX没有履行南召法院已生效判决书“判决范文超承担6560元诉讼费”为由进行抗辩本院认为该主张和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该主张不成立。本案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耿XX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原告欠款3800元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范XX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50元由被告耿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余XX

审判员郑XX

审判员郑XX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马XX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任冰峰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6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