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导读: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那么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关于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