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
导读:
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加害给付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在加害给付中债权人受到的损害可能是财产利益也可能是人身利益。加害给付的特点1、债务人的展行行为不符合债的规定加害给付只能在履行有效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也就是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但债务人所作出的履行行为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是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实施一定行为造成对债权人的损害则不属于加害给付。由于加害给付的行为将同时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那么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加害给付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在加害给付中债权人受到的损害可能是财产利益也可能是人身利益。加害给付的特点1、债务人的展行行为不符合债的规定加害给付只能在履行有效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也就是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但债务人所作出的履行行为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是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实施一定行为造成对债权人的损害则不属于加害给付。由于加害给付的行为将同时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关于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
加害给付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例如债务人交付的家畜患有传染病致使债权人的其他家畜受传染而死亡因债务人交付的家电质量不合格致使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受到损害等。在加害给付中债权人受到的损害可能是财产利益也可能是人身利益。
加害给付的特点
1、债务人的展行行为不符合债的规定
加害给付只能在履行有效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也就是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但债务人所作出的履行行为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不能成立或者应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在此情况下只能产生不当得利的返还责任和缔约失责任而不产生加害给付责任。还应当看到加害给付的主体只限于合同关系中的债务人也就是说只有当债务人实施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履行行为造成对债权人的损害才有可能构成加害给付。如果是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实施一定行为造成对债权人的损害则不属于加害给付。
2、债务人的不适当履行行为造成了对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害
所谓履行利益以外的其它利益学理上又称为固有利益或维护利益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不受债务人和其他人侵害的现有财产和人身利益。此处所称的现有财产是指履行标的物以外的财产或称为履行利益以外的财产利益。所谓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失产品质量法第29条称为“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应该说后一种表述更为明确。它是指产品和劳务瑕疵以及违反附随义务等造成债权人遭受人身伤亡和给付标的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
3、加害给付是一种同时侵害债权人的相对权和绝对权的不法行为
从上述分析可见债权人享有的履行利益实际上是债权人享有的债权而债权人事有的履行利益以外的其它利益乃是债权人享有的绝对权这两种权利分别受到合同法和侵权法的保护。由于加害给付的行为将同时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此种行为既可以是以积极的方式实施(如医院医生的误诊)也可以是以消极的方式实施(如故意不肯知产品不合格的危险而使买受人道受损害)。
加害给付行为可以是因为给付的标的物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债权人固有利益的损害同时也可以是给付行为本身不符合合同规定直接造成债权人的固有利益的损害(如因承运人的重大过失致使旅游车翻车使旅客遭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