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的判断标准
导读:
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那么醉酒驾驶的判断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关于醉酒驾驶的判断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醉酒驾驶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醉酒驾驶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驶。
二、醉酒驾驶怎么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