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导读:
有关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一、发生交通肇事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那么有关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关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一、发生交通肇事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关于有关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关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一、发生交通肇事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二、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三、对于是否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处理
1、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通告第二条规定“本通告所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条中第三十四(非司机)、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单方事故)项情形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2、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必须报警(拨打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999)保护现场。如果事故发生地确属偏远或者找不到电话报警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四、交通肇事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是否有争议的处理
1、交通肇事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神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先行书面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撤离现场。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
2、交通肇事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有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同时必须做好自身安全维护。
五、交通肇事当事人撤除现场后一方反悔怎处理
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仅就在损害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责任方可以持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六、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