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导读:
酒驾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被告陆某的货车在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本案中被告陆某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后停车排除故障时未能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被告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原告马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能在确保安全下通行造成事故发生原告也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酒驾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酒驾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被告陆某的货车在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本案中被告陆某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后停车排除故障时未能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被告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原告马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能在确保安全下通行造成事故发生原告也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酒驾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酒驾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案例
2012年2月4日20时许原告马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沿324国道由田阳县田州镇往头塘镇方向行驶行至324国道1897KM370M处时原告驾驶的摩托车碰撞被告陆某驾驶的因故障后停在右侧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中型货车及摆放在货车后方的轮胎钢圈(车后未设置反光警示标志)造成马某受伤的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马某在田阳县人民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67039.61元。
2013年9月26日广西科桂司法鉴定中心评定马某右上肢功能部分丧失的伤残等级为Ⅸ级(九)伤残、7根肋骨骨折的伤残等级为Ⅹ级(十)伤残(多等级伤残)。
被告陆某的货车在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因原告与两被告协商赔偿未果原告马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陆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52120.43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分歧
原告马某酒后驾摩托撞上被告陆某停放的货车受伤致残事故责任由谁担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马某驾摩托车应当知道前面有车辆停放但原告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撞上被告陆某停放的车辆原告受伤致残事故的发生是原告的过错所致应由原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告陆某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马某驾摩托车应当知道前面有车辆停放但原告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原告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陆某占道停放车辆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被告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故原告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某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比例分担。
本案中被告陆某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后停车排除故障时未能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被告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原告马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能在确保安全下通行造成事故发生原告也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相当应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由原告马某自担责50的责任。因被告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故原告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某支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比例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