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导读:
处理流程一、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处理流程一、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关于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处理流程
一、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
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事故当事人不愿自行撤离的应当及时报警。如同意撤离时应当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双方驾驶员或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双方驾驶证号、机动车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状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双方驾驶员或车主签名。记录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关键是己方手里要留一份。根据记录双方可以事后协商赔偿事宜。如能达成协议购买保险方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报报赔偿。虽然法律如此规定但保险公司多数会要求就赔偿数额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所以采取这种办法时最好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征得他们的同意。如就赔偿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将记录交给交警部门报警处理。其后的处理程序适用报警处理程序。
特别提醒有的车主撞到人后为免麻烦给受伤人一点钱款就开车走人这种做法风险很大。因为一旦受伤人伤势加重他就可能报警处理如果他说车主是逃逸那车主有口也说不清所以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受伤人写收条最好将当时情况也简要记录一下以备将来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二、报警处理程序
如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或虽损失轻微但双方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对方车辆无号牌人员身份不明驾驶员饮酒对方逃逸的情况应当立即报警处理。
1、现场处理。
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要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交警说明情况当时的准确时间和交通信号情况要作好记录注意对方车辆车况和装载情况对于可能马上变化或灭失的证据可及时拍照或请路人作证言并签名同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切记注意不要让对方人员破坏、移动现场。
交警到来后要向交警讲清情况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情况比如说对方当时车速如何是否有开启转向灯是否正在打手机(必要时可要求交警查阅手机通话时间)是否有第三方的影响等等对交警没注意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
交警制作的现场图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如对现场图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现行交通法规定交警在需要对车辆鉴定等情况时才可以将车辆扣留一旦检测完毕就应当归还车主所以受害方如果认为需要扣留对方车辆以作赔偿保障时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对方的车辆。
2、交通事故认定
对于轻微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处理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非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应在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有肇事逃逸的需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认定书。需要对人员、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需在结果确定5日内出具认定书。如未查获逃逸车辆当事人需要认定书的需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警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出具认定书。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无异议应当签收如有异议不愿意签收的最好也要领取一份认定书可以作为将来的诉讼证据之一。当事人需理解的一点是对有异议的认定书进行签收并不构成对责任认定的认可当事人仍然可以凭其它充分证据在诉讼中推翻该责任认定。
3、交警调解
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共同请求交警调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期限为10日如超期限则视为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不再调解。如调解协议达成双方应签名确认当事人应据此进行赔偿并可以凭此协议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一方当事人拒不不履行协议则另一方可以凭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
下列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予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前述情况下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4、诉讼
交警调解不是索赔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由交警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赔。在经交警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或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