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人的赔偿标准
导读:
摩托车撞人的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一)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那么摩托车撞人的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摩托车撞人的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一)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关于摩托车撞人的赔偿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摩托车撞人的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
(一)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必要的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