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应该怎么办
导读: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应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应该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如果对方全责请注意不要轻易让对方离开让对方联系保险公司问是否要来看现场(大部分保险不看现场的忙不过来)如果来看那就一起等到他们过来看如果不来看或已看完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到自己指定的修车地点去定损。
这时拉上对方司机直接去你修理车的地方(比如4s)让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并开定损单修车方接受此价格认为可以修以后让修车方开具修车发票这时要求对方司机付掉钱并拿走发票、定损单他再拿着这发票和定损单去他的保险公司换钱。
假如对方没有跟你一起去修车的地方并付钱那一定要记下对方详细资料并确定为真的因为你修好车以后必须让对方来垫付修车费用你再给他修车发票和定损单这是比较麻烦的事情费时、费力。
如果是你全责那主动权就在你手里了处理流程参考对方全责(主要还是个看现场、定损)当然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对方该垫付的时候就垫付反正最后保险公司都会认账的。
相关知识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不服责任认定时的救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构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其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首先是现场调查、取证
其次是检验、鉴定即对涉案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速度、痕迹、物品甚至是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在该阶段出于鉴定需要一般会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扣押期限截止鉴定报告出具后5日
最后根据上述证据及相应鉴定报告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事故双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且复核以一次为限。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或者对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复核不服时不得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相应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可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规定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开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同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59条要求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警察出庭接受质询。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诉时的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
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