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导读:
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另外故意使用驾车的方式杀害、伤害特定人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厂矿企业的专用机动车辆、施工车辆以及军队的军用车辆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交通肇事罪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那么交通事故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另外故意使用驾车的方式杀害、伤害特定人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厂矿企业的专用机动车辆、施工车辆以及军队的军用车辆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交通肇事罪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关于交通事故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肇事罪呢交通事故肇事罪与过失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区别呢本文将对交通事故肇事罪的知识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交通事故肇事罪相关知识
交通肇事区别
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
(1)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①隐藏或者②遗弃
(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
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要点是如果故意使用驾车撞人的方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撞死撞伤多人的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外故意使用驾车的方式杀害、伤害特定人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与其他过失犯罪的区别
要点是认定责任的依据是否“交通管理法规”。厂矿企业的专用机动车辆、施工车辆以及军队的军用车辆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是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非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第135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以及第436条(武器装备肇事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与其他罪名的界限
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同属重大交通肇事的犯罪。客体均为交通运输安全主观上也都出于过失客观上也是都是以违反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其区别主要是(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后二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分别为航空人员与铁路职工其他自然人一般主体不能构成这两种罪。(2)发生的场合不同。本罪主要发生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过程中(不排除一般主体在交通运输领域外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后二罪分别发生在航空运输与铁路运输活动中。(3)违反的具体注意义务不同。根据运输领域不同(公路、水上)本罪行为人违反的可以是特定的注意义务也可以使一般的注意义务而后两罪违反的只限于特定的注意义务。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