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要怎么认定
导读: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要怎么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在2000年11月1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解释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要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要怎么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在2000年11月1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解释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要怎么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要怎么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是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最高法院在2000年11月1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解释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按照这个解释肇事者无论是否救助受害人都不影响逃逸的成立因此肇事者将受害者送往医院之后再逃跑也要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处理因为这仍然符合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