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会中断
导读:
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会中断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刑法强调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故刑法制定了追诉时效的中断制度。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便中断其追诉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期间又犯新罪表明其并无悔改之意前罪所体现出的人身危险性并没有消除从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出发因而对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那么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会中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会中断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刑法强调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故刑法制定了追诉时效的中断制度。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便中断其追诉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期间又犯新罪表明其并无悔改之意前罪所体现出的人身危险性并没有消除从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出发因而对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关于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会中断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会中断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看出我国刑法采取的是择一重处的处罚原则。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由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六个月拘役是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因此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
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一)、追诉时效起点问题
1.关于“犯罪之日”的理解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犯罪状态的犯罪。犯罪之日应指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来讲实施行为之日就是犯罪成立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成立之日。而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应以共犯人中最终的行为终了之时起算对所有共犯人的追诉期限。
2、关于“犯罪终了之日”的理解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也就是刑法理论上的连续犯、继续犯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追诉时效终点问题
此问题即“不再追诉”的期限到何时止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追诉期限应从犯罪之日计算到审判之日为止。因为任何犯罪事实不经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不得被判有罪。“追诉”不只是起诉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具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意义而追究刑事责任表现为给予刑罚处罚、给予非刑罚处罚、单纯宣告有罪而这都是经过审判才能确定的。
(三)、追诉时效的延长问题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四)、追诉时效的中断问题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刑法强调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故刑法制定了追诉时效的中断制度。
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便中断其追诉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期间又犯新罪表明其并无悔改之意前罪所体现出的人身危险性并没有消除从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出发因而对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