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致人重伤并逃逸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导读:
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那么无证驾驶致人重伤并逃逸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关于无证驾驶致人重伤并逃逸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要判多少年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这里应注意两个问题
(1)、司法解释将财产损失数额限定为“无能力赔偿数额”据此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不管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何种财产损失只要行为人能够赔偿则不成立犯罪。有人认为这会造成实质的不公平。但其实如此规定是有合理性的首先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毁坏财物罪过失毁坏财物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此规定也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其次如肇事者承担了赔偿责任则使自己承担了损失如果仍与未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肇事者一样定罪处罚这其实更不公平。
(2)、按该解释对于构成犯罪所要求的“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指“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不包括对肇事者本人的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2、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