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2年)
导读:
东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十、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537949.6元农村居民187203.8元。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十一、丧葬费27842元。那么东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2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东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十、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537949.6元农村居民187203.8元。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十一、丧葬费27842元。关于东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2年)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东莞市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东莞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一级537949.6元二级484154.64元三级430359.68元四级376564.72元五级322769.76元六级268974.8元七级215179.84元八级161384.88元九级107589.92元十级537949.96元。
2、农村居民一级187434元二级168690.6元三级149947.2元四级131203.8元五级112460.4元六级93717元七级74973.6元八级56230.2元九级37486.8元十级18743.4元。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十、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537949.6元农村居民187203.8元。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十一、丧葬费27842元。(若只是伤残没有第十、十一项费用)
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亡5万元伤残一级5万元二级4.5万元三级4万元四级3.5万元五级3万元六级2.5万元七级2万元八级1.5万元九级1万元十级0.5万元。
十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车辆停运损失费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十四、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东莞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按照东莞市城镇居民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