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审理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仅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那么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仅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关于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审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样审理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审理有以下两种情况
1、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指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指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事故民警作出责任认定一般是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线道原则即车辆各行其道二是谁撞谁三是事故发生时能否避让这也是责任认定的关键所在。
三、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民事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仅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