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谁负责受理
导读:
交通事故负责受理是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什么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有哪几类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那么交通事故谁负责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负责受理是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什么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有哪几类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关于交通事故谁负责受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负责受理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比如在北京市的情况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辖的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昌平、通州等11个交通支队分别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顺义、平谷、怀柔、密云、延庆、门头沟、大兴、机场、亦庄开发区等9个区县由各区(县)公安分(县)局下属的交通(巡)支(大)队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什么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交通事故有哪几类
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