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中被扶养人的范围认定,车祸中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导读:
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车祸中被扶养人的范围认定,车祸中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关于车祸中被扶养人的范围认定,车祸中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车祸中被扶养人的范围认定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1、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
2、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
3、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
4、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对于虽无法定扶养义务但却出于善意而对需要被扶养的人进行扶养例如妇女丧偶后带着原来的公婆改嫁甘心赡养原公婆这是一种社会美德应该加以褒扬。那么在该妇女因加害人的侵权行为致死或残疾时从法律上赋予其原公婆以被扶养人生活费请求权这不仅是对该妇女的善行的一种肯定更是法律对善良社会风俗的一种保护。同时对于加害人来说其承担这份责任也是合情合理的。
5、事实收养虽然法律并没有认可但是如果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受害人就是事实被收养人的扶养人应当将其概括在被扶养人的范围之中。
6、受害人死亡或残疾后如果其配偶、父母或成年的子女因其他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能否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赋予受害人或受害人有义务扶养的人的生活费追偿权。
二、车祸中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适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受害人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中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3、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3级为80直至10级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