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应如何定性?

导读:
案情刘某驾驶轿车撞伤无名氏无名氏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轿车的车主曹某向向交警部门交纳了146000元赔偿款含安葬费、抢救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事故损失已经实际发生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是提存行为保险公司应理赔。第二种意见认为交警部门不具有接收赔偿款的主体资格也没有无名氏近亲属的委托授权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管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首先从法律依据上看交警部门提存保管无名氏死亡赔偿款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实践中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其次即使车主向合法单位提存赔偿款但对事故责任、赔偿款的内容缺乏合法认定。那么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应如何定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刘某驾驶轿车撞伤无名氏无名氏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轿车的车主曹某向向交警部门交纳了146000元赔偿款含安葬费、抢救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事故损失已经实际发生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是提存行为保险公司应理赔。第二种意见认为交警部门不具有接收赔偿款的主体资格也没有无名氏近亲属的委托授权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管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首先从法律依据上看交警部门提存保管无名氏死亡赔偿款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实践中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其次即使车主向合法单位提存赔偿款但对事故责任、赔偿款的内容缺乏合法认定。关于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应如何定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刘某驾驶轿车撞伤无名氏无名氏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轿车的车主曹某向向交警部门交纳了146000元赔偿款含安葬费、抢救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嗣后曹某找保险公司理赔遭拒。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事故损失已经实际发生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是提存行为保险公司应理赔。
第二种意见认为交警部门不具有接收赔偿款的主体资格也没有无名氏近亲属的委托授权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对赔偿款的性质进行分析保险公司对直接损失应予以理赔对间接损失可以拒赔。
管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从法律依据上看交警部门提存保管无名氏死亡赔偿款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实践中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证部门才能作为提存单位提存地无提存部门的可向当地基层法院提存。因此交警部门不具有接收赔偿款的主体资格。
其次即使车主向合法单位提存赔偿款但对事故责任、赔偿款的内容缺乏合法认定。车主的提存行为不能对抗保险公司的抗辩后者仍可以拒绝理赔。
最后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赔偿款包括抢救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笔者认为有必要区别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由于抢救费是对无名氏进行抢救治疗产生的损失且实际已经发生是直接损失。而死亡赔偿金等因无名氏死亡后才发生的损失又与其身份、职业、居所等情况有关属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对直接损失应理赔对间接损失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综述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属个人行为只有直接发生的损失即抢救费才能先行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