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各级伤残赔偿标准
导读: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4年2月28日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或2014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627.73元/年。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那么河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各级伤残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4年2月28日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或2014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627.73元/年。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关于河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各级伤残赔偿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4年2月28日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或2014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627.73元/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河南省2014年各级伤残城市和农村赔偿数额标准如下一级
城市标准447960.6元
农村标准169506.8元
二级
城市标准403164.54元
农村标准152556.12元
三级
城市标准358368.48元
农村标准135605.44元
四级
城市标准313572.42元
农村标准118654.76元
五级
城市标准268776.36元
农村标准101704.08元
六级
城市标准223980.30元
农村标准84753.40元
七级
城市标准179184.24元
农村标准67802.72元
八级
城市标准134388.18元
农村标准50852.04元
九级
城市标准89592.12元
农村标准33901.36元
十级
城市标准44796.06元
农村标准16950.68元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