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
导读: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十三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有关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那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十三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有关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关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三十三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有关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县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有专人负责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工作。
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