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
导读:
注(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全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吉高法〔1998〕143号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注(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全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吉高法〔1998〕143号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注(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全文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1998〕143号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
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