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死一人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导读:
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那么撞伤死一人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关于撞伤死一人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撞死一人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一、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即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具有“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具有“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情形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具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情形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万元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增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具有“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上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增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