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

导读:
交通肇事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有哪些区别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交通肇事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有哪些区别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关于交通肇事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有哪些区别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二十一条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第一百二十二条劫持船只、汽车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