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车怎么取出来
导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财产保全解除。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那么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车怎么取出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财产保全解除。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关于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车怎么取出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车怎么取出来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解除后可以申请提取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财产保全解除。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